投標人可以對招標文件哪方面提出異議?

2021-07-23 16:58 閱讀 676 次 評論 0 條

很多時候,我們看到一個項目想投標,購買了招標文件回來一看,有很明顯的控標項目,那么我們可以去投訴嗎?招標文件里的哪些條款不合理可以質疑呢?下面我們就為大家來解答一下。

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

相關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二條 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一)就同一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
(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三)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qū)域或者特定行業(yè)的業(yè)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四)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地或者供應商;
(六)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定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組織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我們可以根據上述7個方面去質疑招標文件,如果招標文件中出現(xiàn)任意一條不合理的地方都可以像當?shù)乇O(jiān)督部門,比如財政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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