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可以作為資格項或者評分項嗎?

2023-06-14 13:34 閱讀 37 次 評論 0 條

注冊資本不可以作為資格項或者評分項,注冊資本是公司的規(guī)模條件,并不決定一個企業(yè)的經營能力,因此將其設置為資格項或評分項,都屬于對投標人的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注冊資本

注冊資本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十七條規(guī)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yè)收入、從業(yè)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guī)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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